競賽章程
一、 目的:
為推展全國匹克球運動及雲林縣匹克球運動發展,提升全民對匹克球運動風氣,並藉比賽及獎勵來鼓勵各地愛好者踴躍參賽,提供全國優秀匹克球選手增加比賽經驗,特辦理本競賽。
二、 指導單位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雲林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移地訓練協會
四、 承辦單位
台灣職業匹克球大聯盟股份有限公司-TMLP、CTPP
五、 協辦單位
雲林縣體育運動志工協會、雲林縣體育會匹克球委員會、雲林縣文昌國小
六、 贊助單位
Gamma Pickleball
七、 比賽日期
2026年3月21日(週六)上午7:30點開始
八、 比賽地點
雲林縣文昌國小風雨操場- 雲林縣西螺鎮延平路504號
九、 比賽規則
USAPA2025-最新比賽規則
十、 比賽用球:
USAPA認證比賽用球(硬球)
十一、 比賽項目
- 級別:2.5級、年齡:8+、35+、50+、組別:男雙、女雙、混雙
※以DUPR分數3.00以下 - 級別:4.5級、年齡:8+、35+、50+、組別:男雙、女雙、混雙
※以DUPR分數5.00以下
十二、 報名手續及繳費方式
- 報名費用:2.5級每隊新台幣1000元整,4.5級每隊新台幣1600元整
-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N6bbHFNgn5R4YzCp8
- 匯款帳戶:中華職業匹克球股份有限公司
匯款帳號:台灣銀行(004) 280-001-001-139
十三、 比賽賽制
- 報到時間依賽程公告時間提前30分鐘報到,逾時恕不受理報到、不退還報名費。
- 本賽事預賽採分組循環賽,複賽採單淘汰制。
- 預賽各組採回合得分制 (落地得分) 固定站位,15分一局定勝負(一方至8分時雙方交換場) No Duce。
- 複賽亦採回合得分制(落地得分) 固定站位,21分一局定勝負(一方至11分時雙方交換場地) No Duce 。
- 採循環賽時,如成績勝負相同者,順序比排名將依比賽場總得分較多者,總失分較少者,對戰結果勝者為排序為勝方。
※若經比較後仍無法確定晉級選手,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勝負。 - 單敗淘汰賽制賽程由大會採事先決定的淘汰賽排位順序安排賽程。
- 棄權之隊伍成績皆不列入計算。
- 各組預賽及複決賽程視報名隊數而定並於抽籤後公佈,以公告為準。
- 為每位選手與賽事順利進行並無爭議下,且合乎選手爭取榮耀前提,本賽事每場都將設有專任裁判執法。
十四、 比賽獎勵
級別:2.5級
- 各項目得名第1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3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2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2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3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1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4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 500元。
級別:4.5級
- 各項目得名第1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5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2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4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3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3000元。
- 各項目得名第4名頒發獎牌、獎金新台幣2000元。
- 得獎選手須配合大會作業程序,不可催促製作獎狀,並需參加頒獎。
十五、 競賽細則
- 選手申請比賽暫停時,須介於發球前向裁判提出申請,裁判同意暫停後,比賽暫停時間為1分鐘,且雙方選手不得離開比賽場地。
- 選手已進入比賽場地,並由裁判確認開賽後,雙方不得離開場地,否則視同無故棄賽,裁定該場比賽落敗。
- 大會廣播開賽時間逾時3分鐘未到比賽場地者,經大會再次廣播2次,若有一方球員逾時3分鐘仍未至比賽場地,則由已到球員獲勝, 裁定未到達比賽場地之球員棄權。
十六、 競賽規定事項
- 球員報到時須出示有照證件(紙本或電子檔均可)於予大會查驗,未能出具者概不受理檢錄,資格不符者亦不得出賽,均不退還報名費用
- 本次比賽球員出賽時須使用USAPA通過之認證球拍,比賽開始前由裁判進行檢驗,球拍未符合規定者裁定該場賽事棄權(紀錄為0:X),比賽中不得更換未符合規定之球拍。
- 為宣導環保減塑政策,大會不提供礦泉水,校內備有飲水機,請球員自備水壺。
- 為避免影響比賽賽程進行,球員進入比賽場地,手機均須關機並交由大會人員或裁判檢查,比賽中球員均不得有接聽、撥打、查看、直播、錄影、拍照、錄音、播放、配戴耳機等行為,且不得配戴或使用電子相關產品(含智慧型手錶、藍芽耳機),違反者經檢舉或大會查核後屬實以「違反運動精神」立即裁定該場比賽棄權,並由對手獲勝。
- 球員均應遵守規則及大會紀律,尊重裁判之判決,不得以抗議手段或不良言語向大會裁判及競賽組人員有不理性之行為,違者大會有權停止該球員繼績參賽,並請離會場。
- 非當場比賽中球員比賽或已結束比賽之球員都應迅速離開比賽場地,不得停留於比賽場地內四周。
- 球員進入比賽場地內,禁止飲用含有酒精之飲料,禁止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等行為,會場內一律禁止使用閃光燈,違者經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 嚴禁非比賽進行中之球員或觀賽民眾以言語、聲音、動作等行為提示比賽中之球員,違者經裁判或大會工作人員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 球員比賽中如遭檢舉不符資格或冒名頂替時,經查證屬實,即停止繼續比賽、並裁定棄權,該所有完賽之成績不予計算,其法律責任由球員自行負責。
-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賽事總監裁定之。
- 受大會裁定棄權之球員,其所繳交之報名費不予退還、做為大會行政作業費用。
-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視當時情況調度進行,球員不得異議。
- 隨隊教練若未經裁判同意而逕自進入比賽場地者,大會得依干擾比賽警告教練須立即離開場地,若經警告仍再違反者,則由大會請離比賽會場,比賽期間並不得再進入比賽會場。
十七、 賽事取消、申請退費規定
- 如因颱風、豪雨、停電、疫情警戒等不可抗拒之因素,對賽事造成影響時,本會保留隨時取消或變更任何本賽事內容的權利。
- 若本賽事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舉辦時,選手已支付的報名費,本會將無息全額退還,其餘如交通、食宿等相關費用,大會恕不負責。
- 本會未公告取消舉辦時,球員若已完成報名程序並繳交報名費,因無法參賽須申請退費時,報名費將扣除30%行政費用後於比賽結束後14天統一辦理退費事宜。
- 抽籤完成則不受理無故理由退費申請。
- 如發生因傷而無法出賽需申請退費或更換名單,則須提出醫生證明佐證,大會檢視證明文件屬實後才准予申請退費或更換名單。
十八、 抽籤及賽程公告
賽程安排由本會進行電腦亂數抽籤,抽籤完成概不受理退費。各組賽程及各組報到時間於賽前20日公告本會FB粉專及官網,請務必自行查看,不另通知。
十九、 保險
大會依規定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請依自身需求辦理旅平險。
二十、申訴
大會於辦理競賽活動前,宣導參加人員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並於活動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禁止性騷擾及相關資訊,以防治性騷擾情事發生。大會受理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1)申訴專線電話:05-552-2000
二十一、個人費用
參賽球員之相關費用(如個人保險、交通、食宿等)請自理。
二十二、資訊公告
比賽如遇地方政府宣佈停班停課情況須更改賽程時,將公告於本會 FB 粉專、官網,選手請自行查詢,本規程如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告。
FB:台灣職業匹克球大聯盟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HQdQoNojg/?mibextid=wwXIfr
